東森/亞太/北桃園(抱歉..他們內部太亂了我不知道要針對誰) 到底可以多爛呢?
SOYA的良心建議:
1.住桃園、龜山和八德的人請不要申裝,最好第四台業者是是用東森還是什麼亞太系統的人請不要申裝。
2.一次斷線有可能超過15天,所以每天都需要用到網路的人請不要申裝。
3.可能要翻黃曆遇到黃道吉日時MSN才有可能連的上,所以有需要用到MSN通訊軟體的人請不要申裝。
4.瞬斷實在太嚴重了,所以有玩online game或不知道怎麼用續傳軟體的人請不要申裝。
5.客服電話要打進去幾乎都要等30分鐘以上,命不夠長的人請不要申裝。
6.客服永遠在狀況外,口才不夠好的人請不要申裝。
7.客服的態度會氣死人,心臟不夠強的人請不要申裝。
話說三年前我申辦了東森寬頻,本來相安無事,一年多前吧,不知道東森倒了還是怎樣,總之我家寬頻突然一夕之間變成了亞太寬頻,當初笨笨的想說大概只是換名字而已,應該還是同一家,所以不疑有他,反正時間到了還是有人會寄單子來要我繳錢。去年十月他們不知道在搞什麼鬼,網路突然就不能用了,而且連續將近一個月不能用,請參考去年10月份的文章-東森別逼我...我不想當澳洲來的客人,當時我決定時間到了就把他停掉(錯誤的決定)。昨晚我的網路突然又不能用了(去年一年斷線至少30次以上,斷線的定義是一整個晚上不能用...斷線不包括瞬斷),我掐指一算大概使用期限也快到了,我就打了一通電話給亞太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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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2/22 23:17 打電話給亞太0809的客服
10分鐘...20分鐘...27分鐘(亞太客服是以難打進去而聞名於世的...這次已經算不錯了,聽音樂沒超過半小時)。跟客服查詢我的使用期限,客服問了我資料後回我「喔...這個你要問北桃園喔!」,瞎密...關北桃園什麼事,我頂多只是用他的線路,哪時候變成我的帳單和所有資料都由北桃園去處理了;總之他這邊無法處理,當然我是不能接受的,於是把去年10月份的事情重複了一次,那位客服鍾先生開始不耐煩(你在不耐煩什麼呀,你是上班時間,有錢賺,我利用我下班時間打電話等了快半個小時脾氣都沒你大),反正就是不處理,沒辦法處理,不願處理。後來小美把電話接去,她問一些有關我合約的問題,他回答還是一樣,據小美說他態度極差,大部分的時間都在聽小美講話,聽了出神就直接按靜音,然後小美喂半天沒有人回,客服這工作是有他的辛酸,你如果覺得客戶無理取鬧,你可以把三字經罵在心裡,不然就按個靜音,罵完了就算了,結果他好像失手耳機沒堵好,三字經就出來了,這一回可把小美惹毛了,直接轉主管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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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候時間8分鐘,終於接通主管夏小姐,我跟他投訴剛剛客服對小美的不禮貌,要他寫一封道歉函過來,真的是太過分了。但是主管說她剛剛一直在旁邊,客服並沒有按靜音(沒按靜音難怪聽的到三字經),好啦..不管啦!!切入重點,於是我又花了一些時間重複了第五次把整個狀況向夏小姐報告一次...#$%^
據她說2005年9月16號,我寬頻的帳戶就不再屬於亞太所有,她要我有問題直接去找北桃園;據她說有所謂的轉移通知,但是事實上我卻沒有收到,亞太方面也提不出任何證明,證明我有收到通知,並且也沒辦法證明我同意這件事,離譜的是亞太說他們的通知是用平信方式寄的,天呀!合約轉移這麼重要的事竟然用平信通知,搞不好還只是寄一張名信片哩...不管他們這幾家公司有什麼恩恩怨怨,這應該跟消費者無關吧;夏小姐於是說他們曾經在官網上有公告,真的無言!試問有誰會有事沒事就跑去他們亞太的官網上看公告?他說除了官網通知以外,他們也有在帳單陳述,我是年繳的客戶,試問我最近收到的帳單是哪時候?我手裡翻著他們寄給我的帳單:2005年1月,最好一月份的帳單可以列你們九月發生的事!
當然得到的結果是~她沒辦法處理。她只能代為反應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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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2/23 00:34 打電話進去東森0809的報修專線,我告訴客服我的網路"又"不通了,然後他開始查資料,查的超久的,他要我檢查Cable上的燈...#$%^,這個動作我一年來做不下50次。最後他告訴我,明天請工程師去查線路,這句話我累積應該聽超過20次了;我順便問了一下有關我合約的事,答案是帳務不關他們管,要我打去亞太(天殺的!剛剛我才打過亞太,亞太才叫我問北桃園,因為北桃園晚上根本找不到人,我才打來這問的,你們自己都搞不清楚的事,還要用戶怎麼搞的清楚)。
折騰了兩個多小時,網路還是沒通,一肚子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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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2/23 14:10 號稱北桃園的維修工程師打電話來,問我下午有沒有在家,他說要做檢測,想也知道上班族怎麼可能現在在家,我告訴他我可以今天一下班馬上趕回去(我只想要網路通呀!),但是他回答我他們晚上沒人上班,所以我趕回去也沒用,真的很無言,我問他明天晚上呢,答案一樣,沒人上班;最後他可以我也可以的時間是3/4,也就是九天後,我問他這段時間我都不能用網路嗎?他回答「對!」
九天耶...去死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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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2/23 14:23 打電話去北桃園,我跟他詢問我的帳務,他說我2/12會到期,我跟他表明我要停機的立場,並詢問我之前網路幾乎一個月不能用,東森0809的報修專線的主管甘先生曾經承諾我要補償我10月到11月之間不能上網的天數,得到的答案讓我心又冷了一半,那個所謂的什麼主管甘先生只是隨口跟我說說而已,他並沒有做任何的紀錄和備註,以至於北桃園這邊沒有任何紀錄,所以我並不能延後我的使用時間,這是我的blog,我不想罵髒話。
他說如果我要停機的話,要我把他們的Cable拆下來,連同中止合約的單子和身分證影本親自送到他們公司,我覺得這實在太誇張了,為何你們三家公司搞爛搞到這地步,逼的用戶不爽用你們的東西,用戶要停個機還要用戶這麼麻煩,沒有這種道理的;我告訴他手續那麼麻煩我沒時間去停了,反正現在網路不能用是事實,我不用你們的爛東西了,我會把機器自己拆掉,當初的保證金1000塊我也不要了,就當跟你們買那個爛Cable。沒錯,答案是:不行,因為他說我只要一天不停機,我的帳單會繼續出帳,意思是我不繳錢的話...。
我覺得很扯,因為當初我並沒有跟北桃園有任何合約,亞太自己一廂情願把我的帳戶轉給北桃園,至少應該連同我的申請資料什麼的都要移轉吧,所以我想跟北桃園調我申裝的合約,他們那邊卻調不出來,如果沒有申裝紀錄,那就代表我並沒有用你們的服務,況且我也沒有同意要當你們的用戶,沒有合約,我根本不用做什麼中止合約這件事吧,這是他們自己內部的問題,客服同意去找東森來幫我停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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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2/23 21:12 亞太主管夏小姐回電,她說她已經問過亞太的法務部門,他們的回應是:
去年9月16日我的帳戶已經移轉到北桃園,亞太有寄平信通知函,如果用戶對這個處理方式不滿意或不願意,應當在收到通知函十日內提出異議,如果期限內用戶沒有任何異議,就視同用戶同意,至於沒收到通知的用戶也應當在9月16日前自行到亞太的官網去看公告,因為有所謂的公告,所以亞太已經有善盡通知用戶的責任,而且做的非常完善...
我重複了一句「所以你們認為已經做的非常完善了?」,她說法務部門是這樣回答她的。但是真的有用戶因為你們自認為非常完善的處理方式,而權益受損是事實呀!
聽到這回應真的覺得荒繆至極,來舉個爛例子好了,如果我早上7點希望我媽媽叫我起床,我在前一天留了一封信件放在信箱,並貼了一張紙條在我房門門口,結果隔天我媽沒有叫我起來,我可以怪罪我媽媽說我已經提醒的非常完善了,為何你沒準時叫我起床嗎?所以我想請亞太所謂的法務部門直接向我回應,夏小姐卻說他們必須收到公文後才會做相關處理,我問她需要什麼公文,她說政府單位的公文,講這話好像變的我不告不行了,我會先訴請消基會,後提出告訴。
我並詢問我的停機方式(因為北桃園方面說可以代為停機,但是我的合約並不在那邊,所以理論上我應該要跟亞太提出停機事宜),結果她還是認為我的帳戶已經轉由北桃園處理了,所以要我直接去找他們停機,厚~又開始踢皮球,我這用戶被踢來踢去的。
電話講了快一個小時,浪費時間換來一肚子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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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2/23 22:10 夏小姐來電,她第一次向我道歉,她說她去查過了,的確是亞太弄錯了,合約的確還在亞太這邊,並不在第四台業者,等我跟維修部門主管討論後,她再來跟我商討賠償和停機相關事宜。
如果你遇到跟我類似的狀況,而憤而想去停機,因為亞太在帳戶轉移的時候做的方式有嚴重的瑕疵,所以目前地方第四台業者並沒有權利做停機的處理,大家請注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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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2/24 16:10 維修部甘先生回電,一打來就理直氣壯口氣不大好,他先問我網路狀況,我回答:到現在還是不能用(第三天),然後我跟他詢問有關停機事宜,他要我去找北桃園,這真是受夠了,身為一家公司主管,又不是客服人員,竟然還在狀況外,昨天夏小姐都已經坦承亞太轉帳戶到北桃園的時候有疏失了,這年頭連所謂主管都不做好功課就打電話來要跟我吵,這到底是怎樣的一家公司,這家公司完全沒有辦法溝通協調,各說各的,互踢皮球,我叫他去弄清楚狀況整個狀況再來跟我談。
我另外問甘先生,去年10月到11月我的網路有很長的一段時間不能用,曾經承諾過我有幾天不能用就補我幾天,為何這件事其他人查不到任何紀錄,他回答的話真讓我吐血,他說當初承諾的是如果我當時把網路停掉,他會把我不能用的天數補償給我,如果我繼續用就沒有所謂的補償了。
意思好像是當初你自己不停掉的,不管你這一年中網路就算有364天都不能用,反正只要時間一到,你該繳錢就給我繳錢,該停機就自己抱著機器來求我幫你停機,誰叫你活該犯賤用到我家的服務...
我實在受不了了,我叫他弄清楚狀況寄封道歉信過來給我,主管就是主管,他說他不知道有什麼要道歉的,我這裡清楚告訴你:
1.亞太在沒有經過用戶同意的情況就將客戶資料移轉給第三方(北桃園),導致用戶蒙受嚴重的損失,我要求致歉。
2.轉換至北桃園半年以來斷線頻傳,造成用戶無法正常使用網路,我不要求實質賠償,我要求致歉。
3.各客服單位在弄不清楚整個狀況,就斷然告訴用戶錯誤訊息,內部溝通失調,互相推卸責任,嚴重造成用戶困擾,我要求致歉。
(你們這幾家公司,姿態可以再擺高一點...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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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2/24 17:23 甘先生再度回電,他大概搞清楚狀況了,目前他們的處理方式,亞太寬頻跟我辦理停機相關事宜,北桃園會協助到我家拆機,退還我不能使用的2/3個月費用(他少估了),和Cable保證金1000,這些退款還要我親自去北桃園領取。
我的處理方式,先收到亞太和北桃園的道歉函,再同意他們做以上事項。事情大致告一段落,不過我對這幾家公司沒有信心,所以應該還是未完待續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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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2/25 17:15 甘先生來電,告訴我星期一要來拆機,厚~不要逼我罵人,我都說過了,先寄道歉函過來,先寄、先寄、先寄,Soya在講你有沒在聽呀;甘先生則說,那必須先幫我的訊號停掉,因為我只能使用到2/23,不然又要繼續扣我的錢了,我再告訴你一次,我早在2/22就連不上線了,因為訊號突然被斷,不然我幹麻沒事無聊打電話進去客服;而且Cable放著太耗電早就被我拔掉了。甘先生說那他要再去問看看,挖勒...你們這幾家公司聽著,這件事並不是趕快把我這個用戶踢出去就沒事了,應該先把事情處理好吧,因為你們公司爛而我要停機,重點應該放在你們公司爛,而不是我要停機吧,是可以不管你們,讓你們爛到深處客戶無怨尤,但是我偏不是這種客戶,對的就是對的,不對的就是不對的,什麼叫再去問看看,我以為你們都處理好了,唉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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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3/7 13:44 甘先生來電,他問我我要的文件和道歉函亞太方面寄出了沒,拜託,怎麼會來問我,你們兩家公司難道沒有窗口,有沒有寄出怎麼會來問用戶哩?
不知不覺已經拖了十幾天,看來根本沒有誠意道歉。
想要跟我提合約,我翻了一下亞太的上網服務契約:
第八條第一款 亞太固網寬頻(甲方)及其協力廠商各項設備因預先計劃所需之更動及停機,應於七日前公告於網頁上。---斷了兩天用戶提醒還不公佈,這算違約吧
第十二條第一款 甲方應每日二十四小時提供本服務契約中之各項服務。---連續16個以上的二十四小時,嚴重違約
第十二條第二款 甲方應提供連線之品質及正常運作。---品質就是一直斷;一直斷算正常嗎。這是違約吧
第十五條 本契約條款如有任何增修刪等變更,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或於網頁公告。乙方應於收到通知後三十日內表示是否同意,未表示者,視為同意。---沒收到書面而且網路斷了,這樣也行;亞太9/16說要變更,有在8/16通知用戶嗎?據客服說寄出的日期是在9月初吧,違約太嚴重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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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/3/28 收到亞太寄來所謂道歉函的東西...處理的時間也太久了吧...
等了那麼久竟然所有事情幾行帶過...唉...如果這是最後的結果了...真是消費者的悲哀...
2006/02/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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